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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排水行业先进典型服务品牌推荐、评比和宣传活动的通知

 

排水行业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排水行业党建工作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根据《上海市排水行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排水行业创建文明行业规划》以及《2008年排水行业党建工作要点》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市排水行业开展“十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十佳服务品牌”、“十佳服务标兵”和“十佳职业道德标兵”推荐、评比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行业职工素质、培育排水行业精神、塑造先进行业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培育、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精心打造排水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排水行业新形象,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进一步推动排水行业党建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

“十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评选范围为行业内各单位; “十佳服务品牌”的评选范围为行业内面向社会、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班组),在文明创和排水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受到群众欢迎、主管部门认可,享有一定知名度,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服务活动;“十佳服务标兵”的评选对象为行业内直接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基层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的评选对象为全行业在编职工。

三、评选标准

(一)“十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标准

“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文化定位准。能够把企业文化建设与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为一个系统整体,纳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之中,统筹安排,同步检查考核,为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持;2、在理论和实践上形成比较成熟的,具有鲜明特点的涵盖核心价值理念、企业精神、企业形象的企业文化体系,被广大职工所认可并在全行业中独树一帜。3、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学习型文化氛围浓厚。4、寓文化于管理之中,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管理层次,职工整体素质良好,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5、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各项活动,有完善的服务规范和行为标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守信用、讲信誉,社会形象好。

(二)“十佳服务品牌”标准

“服务品牌”需具备以下条件1、有内涵丰富、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品牌名称及形象标识;2、有创新型的服务理念,所提供的服务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需求;3、建立了高标准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4、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深受服务对象欢迎,社会效益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5、特色服务易于推广,排水行业从事同类服务的单位或从业人员,经过努力,能熟练掌握、运用。

(三)“十佳服务标兵”标准

“服务标兵”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在具体工作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服务方式、方法以及时俱进的服务理念、服务规范;2、具有精湛的职业技能,是本岗位的行家里手;3深受服务对象的信赖和赞扬,服务对象普遍满意,在本单位乃至全行业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四)“十佳职业道德标兵”标准

职业道德标兵需具备以下条件: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3、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服务周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学习科学知识,钻研业务技术,精通技能技术,并取得突出的业绩或成果。

四、评选办法

这次评选活动由上海市排水行业党建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协调,上海市排水行业党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实施。

(一)申报。十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十佳服务品牌”由行业各单位向上级主管单位(部门)申报,经各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部门)党组织审核后,推荐报送上海市排水行业党建办;“十佳服务标兵”、“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由所在单位组织职工民主推选,单位党组织研究,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报相应管理单位(部门)党组织审核后,将申报表报送排水行业党建办。上报前,各级党组织要组织要严格考察、审核,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二)初核。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由上海市排水行业党建工作小组集中审定,确定各类评选项目候选对象名单。

(三)公示。排水行业党建办负责将各类评选项目候选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通过“上海水务网”、“上海市排水处网”和《劳动报》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评议。排水行业党建办负责社会评议情况的收集和汇总。

(四)评定。上海市排水行业党建工作小组根据网络评议汇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具体评选结果并报上海市排水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备案。

五、表彰宣传

对当选为排水行业“十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十佳服务品牌”、“十佳服务标兵”、“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的单位或个人,由上海市排水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上海市排水行业党建工作小组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为充分发挥典型品牌的辐射效应和示范作用,要积极运用网络及新闻媒体对排水行业先进典型和服务品牌进行广泛宣传,编印宣传册发放给排水服务对象和社区,扩大社会影响,树立排水新形象;要适时组织行业职工到获得“十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十佳服务品牌”称号的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学习,组织排水行业先进典型事迹、服务品牌经验成果的演讲交流和推广,努力在全行业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六、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在2008108日前将申报材料书面报送行业党建办(厦门路180号政工科,邮编200001,联系人:朱炯郭秀娟),20081010召开排水行业党建工作小组会议进行初审,200810月底前完成公示及评选结果审定。10月底开始编印先进典型、服务品牌事迹汇编,适时组织开展排水先进典型、服务品牌宣传活动。2009年初,在排水行业党建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行业党建、创建文明行业的重要抓手之一,作为打造排水服务品牌、提高排水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有力举措,作为扩大排水行业社会影响、树立排水行业勤政为民新形象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注重抓好典型。要注意克服为评选而评选的倾向。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挖掘、培育、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过程,努力树立一批可信、可亲、可学的鲜活典型,以点带面,有力推动单位全面建设,促进排水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服务对象的意见,务必认真细致。要坚持群众满意的标准,评选的先进典型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

特此通知。

附件:

1、十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1:十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doc

2、十佳服务品牌申报表附件2:上海市排水行业十佳服务品牌申报表.doc

3、十佳服务标兵申报表附件3:上海市排水行业十佳服务标兵申报表.doc

4、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申报表附件4:上海市排水行业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申报表.doc

 

 

 

OO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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