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事务公开 | 行业管理 | 网上办事 | 监督投诉 | 精神文明 | 市民信箱 | 邮箱登陆
 

上海市排水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

排水行业开展《上海市水务行业星级文明窗口》套定工作的通知

沪排行文明办[2006]005

排水行业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水务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0612号《关于开展上海市水务行业星级文明窗口套定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创建排水文明行业活动的开展,稳步推进上海市水务行业星级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做好星级文明窗口的套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排水行业中,文明窗口复审套定为上海市水务行业星级文明窗口的范围是:2004年之前已被评为“上海市水务局文明窗口”的窗口。

二、上海市水务行业星级文明窗口套定工作登记表一式三份(空表可复印),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妥后于1124日前交上海市排水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抽查复审准备。

三、上海市排水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厦门路180306室,邮编:200001

电话:63222347            传真:63516708

联系人:沈建华

 

上海市排水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日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打印该页 】 【 后退 】 【 关闭窗口

地址:上海市厦门路180号       邮政编码:200001       电话:021-63225484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网站访问总数:19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