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2007年度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确保城市防汛排水安全为目标,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防汛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长效机制,以网格化为抓手,信息化为手段,管理资源整合为保障,使全市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准备充分,处置及时、有序、高效,确保防汛排水一方平安。
2、工作原则
根据“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发挥“市区联手、泵管联动、网格化管理”和“排水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部门联手防汛”协调机制,协同市、区(县)各排水管理、运行、养护单位,开展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目标及要求
(1)降雨强度在排水系统标准以内的,做到道路无积水;
(2)降雨强度超过排水系统排水标准的,做到道路积水少、退水快;
(3)不发生人为积水事故;
(4)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有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二、组织体系
建立由市排水管理处、市排水公司、排水运营公司和各区(县)排水管理部门等组成的市、区(县)两级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小组,负责城市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排水处负责本市排水行业“市区联手、泵管联动、网格化管理”和“排水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部门联手防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对排水行业抢险队伍、抢险装备、通讯网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各市、区(县)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建立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负责辖区内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各市、区(县)排水运行、养护维修管理单位组成抢险队伍、量放水队伍,储备抢险物资,负责辖区内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量水放水和抢险工作。
三、预案适用范围
1、因暴雨造成道路积水的防汛排水;
2、因台风、雷雨大风、高潮造成道路积水的防汛排水;
3、因排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预案启用条件、可能出现的灾情和应急处置行动
《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将暴雨、台风、雷雨大风预警信号级别分别划分为四级,即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市防汛指挥部将所发布的高潮预警信号级别划分为四级,即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
根据四色预警信号级别制定四级预案及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如下:
(一)蓝色预警应对措施
1、含义
(1)本市12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2)本市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到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3)本市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将超过4.55米的警戒线,或吴淞站潮位将超过4.80米的警戒线,或米市渡站水位将超过3.80米,并伴有降雨预警。
2、可能出现道路积水的情况
道路雨水进水口因垃圾、树叶堵塞,造成小范围、短时间的道路积水。
3、启动四级预案
市排水管理处由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市、区(县)各防汛排水泵站、管网管理单位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
要求:各单位(部门)防汛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岗;密切关注降雨、台风、雷雨大风、潮位情况;按“市区联手、泵管联动、网格化管理”和“排水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部门联手防汛”的要求与联防单位通报情况;指导、监督道路量水放水,及时清除道路雨水进水口垃圾,排除积水;分析道路积水原因,提出应急排水方案,督促落实应急措施;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内雨情、水情、积水原因和实施量水放水、应急处置等情况。
(二)黄色预警应对措施
1、含义
(1)本市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20毫米以上。
(2)本市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3)本市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受热带气旋影响时,可同时出现暴雨。
(4)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4.91米以上,或吴淞站潮位5.26米以上,或米市渡站水位4.04米以上,并伴有降雨预警。
2、可能出现道路积水的情况
地势低洼地区、标准较低地区和泵站排水排入内河河道的地区(两级排水地区)出现范围较大、时间较长的道路积水。
3、启动三级预案
市排水管理处由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市、区(县)各防汛排水泵站、管网管理单位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
要求:各单位(部门)防汛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岗;密切关注降雨、台风、雷雨大风、潮位情况;及时向运行、养护单位通报气象信息、上级指示和了解收集汛情信息;按“市区联手、泵管联动、网格化管理”和“排水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部门联手防汛”的要求与联防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各排水单位间的工作;指导、监督道路量水放水;必要时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分析道路积水原因,提出应急排水方案,督促落实应急措施;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内雨情、水情、积水原因和实施量水放水、应急处置等情况。
(三)橙色预警应对措施
1、含义
(1)本市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
(2)本市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雷雨大风出现时可能出现冰雹。
(3)本市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受热带气旋影响时,可同时出现暴雨。
(4)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5.10米以上,或吴淞站潮位5.46米以上,或米市渡站水位4.13米以上,并伴有降雨预警。
2、可能出现道路积水的情况
地势低洼地区、标准较低地区和泵站排水排入内河河道的地区(两级排水地区)出现较大范围、大面积、长时间的道路积水;降雨范围内的大部分地区出现道路积水。
3、启动二级预案
市排水管理处由分管处长负责,市、区(县)各防汛排水泵站、管网管理单位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
要求:各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到岗;抢险队伍和物资待命;密切关注降雨、台风、雷雨大风、潮位情况;及时逐级通报气象信息、上级指示和了解收集汛情信息;按“市区联手、泵管联动、网格化管理”和“排水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部门联手防汛”的要求与联防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各排水单位间的分工合作,必要时组织跨区域抢险;指导、监督道路量水放水;必要时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和抢险措施;会同区县排水管理部门对严重积水区域(范围广、道路积水4小时以上和重要敏感地区)分析积水原因,拟定应急排水、抢险方案,督促落实应急、抢险措施;必要时向市防汛指挥部申请调用武警消防等其他抢险力量;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内雨情、水情、积水原因和实施量水放水、应急处置、抢险等情况;各市、区(县)排水设施管理、运行和养护单位服从市、区(县)防汛指挥部门的指挥调度。
(四)红色预警应对措施
1、含义
(1)本市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60毫米以上。
(2)本市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雷雨大风出现时可能出现冰雹、龙卷。
(3)本市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受热带气旋影响时,可同时出现暴雨。
(4)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5.29米以上,或吴淞站潮位5.64米以上,或米市渡站水位4.25米以上,并伴有降雨预警。
2、可能出现道路积水的情况
由于降雨强度超过排水系统的设计防御标准,以及由于内河水位暴涨,严重影响防汛泵站排水和圩区排水系统的防汛排水,降雨范围内的大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大面积、长时间的严重道路积水。
3、启动一级预案
市排水管理处由处长负责,市、区(县)各防汛排水泵站、管网管理单位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负责。
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全部到岗;进入防汛排水紧急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抢险物资装车待命;密切关注降雨、台风、雷雨大风、潮位情况;及时逐级通报气象信息、上级指示和了解收集汛情信息;按“市区联手、泵管联动、网格化管理”和“排水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部门联手防汛”的要求与联防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各排水单位间的分工合作,必要时组织跨区域抢险;指导、监督道路量水放水;实施临时排水措施和抢险措施;会同区县排水管理部门对严重积水区域(范围广、道路积水4小时以上和重要敏感地区)分析积水原因,拟定应急排水、抢险方案,督促落实应急、抢险措施;必要时向市防汛指挥部申请调用武警消防等其他抢险力量和支援请求;及时向市防汛办报告情况,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内雨情、水情、积水原因和实施量水放水、应急处置、抢险等情况。坚决服从市、区(县)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门、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度,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五)排水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含义
指事先不能知晓其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及程度,并危及排水安全运行或需紧急改变排水运行方式,对公共安全构成较大影响,需要立即进行处置的事件。
2、可能出现的灾害情况(即预案启用条件)
(1)硫化氢气体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人员伤亡、危害排水设施;
(2)可燃性有机气体等易燃易爆物质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害排水设施;
(3)大口径自来水管爆管造成积水,影响交通,居民、厂家或地下停车场等严重进水。
(4)排水管道发生沉降、变形等,引起道路塌陷;
(5)因施工造成管道损坏、泥浆、油污等严重堵塞下水道等原因造成大范围污水冒溢,引起大面积道路积水;
(6)泥浆、油污等严重堵塞下水道,造成大面积道路积水;
(7)各类泵站故障造成大面积道路积水。
(8)发生其他与公共排水有关的影响较大或危及人身安全的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设施损坏和其它财产损失。
3、启动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市排水管理处的水务热线排水终端、排水热线等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处长、分管处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处有关人员组成突发事件处置小组,视情况会同有关排水设施管理、运行和养护等相关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重大排水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市水务局报告。
(2)协同相关单位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制订应急方案。
(3)协同相关单位拟定临时排水方案,督促落实临时排水措施。
(4)协调相关排水泵站管理、运行单位启动水泵,紧急排水,降低水位,减轻现场积水程度。
(5)协调相关排水管道管理、养护单位排除积水、清理现场,养护疏通管道,抢修损坏管道。
(6)监督、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
(7)将突发事件发生及应急处置情况整理汇总备案,并按要求执行信息上报制度。
五、设施设备等保障
1、设备等物资配备
市、区(县)排水设施的管理、运行和养护单位除应按专业储备的要求配备基本种类和储备数量的防汛排水、抢险救灾物资外,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加强配备抢险物资种类和储备数量,如车载式水泵、发电机和临时排水泵等,有立交、地道泵站管理职能的还应配备高扬程得水泵,以满足防汛排水和抢险工作的特殊需要。
2、通讯保障
市、区(县)各排水设施管理、运行和养护单位在汛期应确保防汛数字式集群对讲机24小时开机,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应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
3、演习
市、区(县)各排水设施管理单位、运行和养护维修单位可以组织演习,演练预案,锻炼队伍,提高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件
1、上海市排水管理处2007年防汛领导小组
2、上海市排水管理处2007年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一: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2007年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马远东
副组长:丁曜
成员:方晨阳、沈建华、张煜伟、陈其楠、全洪福、庄敏捷、
朱炯
附件二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2007年防汛排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
序号 |
姓名 |
对讲机号 |
|
1 |
马远东 |
1 |
|
2 |
丁 曜 |
2 |
|
3 |
方晨阳 |
—— |
|
4 |
沈建华 |
—— |
|
5 |
全洪福 |
——, |
|
6 |
张煜伟 |
5 |
|
7 |
陈其楠 |
148 |
|
8 |
庄敏捷 |
119 |
|
9 |
朱 炯 |
85 |
|
10 |
沈 浩 |
126 |
|
11 |
朱 剑 |
149 |
|
12 |
杨相平 |
124 |
|
13 |
胡进洁 |
86 |
|
14 |
吴跃生 |
127 |